用户工具

站点工具


laws:重要概念:国际条约中的专利范围及trips知识产权范围

差别

这里会显示出您选择的修订版和当前版本之间的差别。

到此差别页面的链接

后一修订版
前一修订版
laws:重要概念:国际条约中的专利范围及trips知识产权范围 [2026/09/09 20:33] – 创建 bluequiltlaws:重要概念:国际条约中的专利范围及trips知识产权范围 [2026/09/12 09:25] (当前版本) – bluequilt
行 1: 行 1:
-======国际条约中的专利范围及TRIPS知识产权范围======+======综合-国际条约中的专利范围及TRIPS知识产权范围======
  
 =====一、PCT(专利合作条约)的专利范围===== =====一、PCT(专利合作条约)的专利范围=====
  
-第2条(ii)规定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、发明人证书、实用证书、实用新型、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、增补发明人证书和增补实用证书。另根据第43条和第44条,申请人可在指定国或选定国寻求发明人证书、实用证书、实用新型、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,也可同时寻求两种保护。PCT的“专利”定义采取广义列举方式,以覆盖各国法律中不同的保护形式,但**不包括**外观设计和商标,后者不在PCT的调整范围内。+第2条(ii)规定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、发明人证书、实用证书、实用新型、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、增补发明人证书和增补实用证书。另根据第43条和第44条,申请人可在指定国或选定国寻求发明人证书、实用证书、实用新型、增补专利或增补证书,也可同时寻求两种保护。PCT的“专利”定义采取广义列举方式,以覆盖各国法律中不同的保护形式,但**不包括**外观设计和商标。
  
  
laws/重要概念/国际条约中的专利范围及trips知识产权范围.1788957226.txt.gz · 最后更改: 由 bluequilt